再不起眼的一根纱线、一张标签,如今都关联着清晰的法律责任,也标志着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自2026年7月1日起,中国内衣行业将在更为明确、系统的规则指引下,迈向全链路透明化、品质可溯源的发展新阶段。
2026年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9号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包括内衣在内的生活用纤维制品建立了全面升级的合规与发展框架。
新规明确将内衣与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絮用纤维制品一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这不仅是监管的聚焦,更为优质企业树立了清晰的品质标杆,通过严格的原料安全与标识规范,推动行业整体价值提升与良性竞争。
从“部分监管”到“全面覆盖”,从“事后抽查”到“全程追溯”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纤维制品质量监管进入了全新的“全覆盖、全链条”时代。
与此前相比,监管范围从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扩展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新规内容详实,以下是与内衣企业生存发展直接相关、必须遵守的核心条款深度解读。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全面覆盖,无一例外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以及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政策解读】
此条款从根本上明确了监管的法定范围。这意味着,文胸、内裤、家居服等所有内衣及贴身衣物品类,均已明确属于“生活用纤维制品”,从而被全面纳入本《办法》的质量监督体系。监管实现了从部分产品到全品类覆盖的转变。
关键提示:所有内衣生产企业都需认识到,自身已处于新规的统一监管框架下,合规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前提。
第九条【原料红线】—— 绝对禁止,触碰即违法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
【政策解读】
此条款为内衣生产设立了不可逾越的原料高压线。关键在于理解“再加工纤维”的定义。企业须立即全面筛查供应链,确保所有内衣原料不含此类纤维。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原料合规责任,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每批次的合规证明与检测报告。
第十条【过程控制】—— 建立制度,责任可溯
“生产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验明原辅材料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以及包装、标识等要求,并记录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政策解读】
这是构建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核心。企业不能仅凭“信任”采购,必须建立书面化、流程化的进货验收制度,并为每一批原料建立详尽的档案。
第十二条【标识准则】—— 强制标注,信息透明
(二)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政策解读】
标识不再是企业可自行决定的“宣传项”,而是法定的“信息项”和“责任项”。条款明确,每一件内衣都必须清晰地标注:
纤维成分及含量(如:棉95%,氨纶5%)
安全类别(如:B类直接接触皮肤产品)
这要求企业必须依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规范标注。
第十四条【销售责任】—— 链条延伸,人人有责
“销售者以及将纤维制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政策解读】
监管压力已从生产端无缝传导至销售端。品牌商、经销商、电商平台都必须履行验收义务,确保上架或使用的产品来源合法、标识合规。这意味着全行业都必须提升质量意识。
第二十二条【法律责任】—— 违法必究,惩戒有力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将依法处罚……”
【政策解读】
此条款明确了违反上述核心义务的严重后果。企业若触及原料红线、标识不规范、或未建立验收制度,将不仅仅是面临罚款,还可能被公示曝光、列入失信名单,并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对商誉和经营造成长远打击。
一、 源头管控与制度构建
对照新规第九条,对原料供应链进行合规性筛查,确保禁用原料零使用。同时,依据第十条要求,着手建立或完善内部《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实现源头可查、责任可溯。
二、 产品标识与信息对齐
依据第十二条,全面审查并更新所有产品的标签、吊牌及水洗唛,确保“纤维成分及含量”与“安全类别”标注规范、准确。需同步核查并修正电商页面等线上产品信息,保证内外标识一致。
三、 内部核查与能力准备
建议企业在过渡期内开展内部模拟审查,检验从采购到销售的全流程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同时对采购、品控、销售等关键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普及新规要点与合规操作,为接受监督检查做好充分准备。